报名截止:2016-09-2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热电联产(2×350MW)工程配套1×100万吨/年快速热解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兵团第七师发改委七师(原料)备【2015】00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先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人: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热电联产(2×350MW)项目配套1×100万吨/年快速热解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3、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1×100万吨/年快速热解工程装置及配套设施。
项目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煤粉锅炉汽轮发电供热机组。项目由新疆锦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禾工新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胜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以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五五工业园区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规划、开发、建设的兵团级工业园区,于2011年3月获兵团发改委批复,同年6月4日奠基开工。园区位于第七师129团五五新镇、130团共青镇东侧,南与奎屯天北新区相接,辐射面积2426.24平方公里,辐射人口11.74万人。发电项目接入第七师电网,为新疆胜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电石法新工艺煤基多联产项目提供电力,为工业园区、五五新镇和拟建的胡杨河市提供热力。
本工程已经完成项目备案,计划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装置于2018年10月中交,12月投产运行。
4、资金来源: 20%资本金自筹,80%银行融资解决。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热电联产(2×350MW)工程配套100万吨/年快速热解装置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承包内容。包括技术转让及工艺包费用、从电厂去热解转运站接口至煤炭预处理装置的煤炭输送系统、快速热解系统、冷焦系统、热解气净化系统、冷焦至混配煤仓输送系统、净化热解气和燃料气输送综合管架、配电控制室建筑、道路及公辅设施等界区范围内工程,技术服务及调整试运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签订合同。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快速热解装置耦合火力发电机组的设计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快速热解技术研发能力,具有装置工业化转化和设计能力,具有专有技术或知识产权,具有编制工艺包能力,具有成熟中试平台,具有热解气除尘和净化设计能力。具有低质煤快速高温热解与电站配套技术开发能力,满足本项目设计、建设、调试、投运等要求。
(5)具有完善的GB/T19001-2000-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本项目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不允许是同一类别,专有技术提供方可不要求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有明确分工、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的资质和业绩均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8)满足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四、 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 16:8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若为联合体的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所在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团结广场26幢1147室
邮 编:833200
联系人:梅龙
电 话:0992-3215597
邮 箱:2949501858@qq.com